洮南市如何申请医疗救助

   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,医疗救助都是社会救助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。它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主导下,社会广泛参与,通过医疗机构针对贫困人口的患病者实施的恢复其健康、维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为。当前我国正在建立健全医疗救助,确保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。

    【下面以某市为例,其它地区仅供参考】

    医疗救助对象是具有本市户籍,并由民政、卫计、农业、残联等部门认定的人员。
    ( 一)医疗救助对象包括:
    1、第一类:特困供养人员,分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“三无”人员,即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,或者赡养、抚养、扶养义务人无赡养、抚养、扶养能力的人员;

    2、第二类:城乡低保对象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、重点优抚对象(含革命“五老”人员)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、持第二代《残疾人证》的残疾人、孤儿。

    3、第三类: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、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;
    4、第四类: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。
    其中: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由农业部门(扶贫办)认定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由卫计部门认定、持第二代《残疾人证》的残疾人由残联认定,其它人员都由民政部门认定。
    为做好医疗救助工作,提高医疗救助水平,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、返贫现象,各地都相继出台了一些针对贫困户的医疗政策措施,包括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、大病专项集中救治等方面。我市的医疗救助的待遇主要有以下几种:
    1、资助参保
    第一、二类救助对象,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
    2、特殊门诊救助
    特殊门诊救助比例分别是:
    第一类救助对象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的100%;
    第二类救助对象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的60%,每人每年原则上最高救助限额为10000元。
    3、住院救助:
    第一、二类救助对象可享受住院救助,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保范围内费用,经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、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,第一类救助对象、重性精神病住院患者和第一、二类中的分娩孕妇按100%救助、第二类其他救助对象按70%救助,每人每年原则上最高救助限额为25000元。
    4、一次性定额救助:
    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,经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、商业保险报销后,家庭承担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,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。
    低收入人员一年内个人支付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的,可获得一年2000元的一次性定额救助;个人支付50000元以上的,可获得一年5000元的一次性定额救助。
    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当年度医疗救助基金结余情况,在次年2月底前集中受理一次性定额救助申请,原则上第二季度前给予救助。
    5、重特大疾病救助:
    医疗救助对象患重特大疾病时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,经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保险、商业保险报销和上述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,个人负担部分仍超过家庭承受能力、且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,可在次年2月底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重特大疾病救助(其中第四类救助对象只能申请重特大疾病救助),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。医保经办机构经初步审核,并由民政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后,根据当年度医疗救助基金结余情况,原则上在第二季度前给予救助。
    重大疾病病种有:
    急性心肌梗塞、脑梗死、Ⅰ型糖尿病、甲亢、唇腭裂、尿道下裂、儿童白血病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、终末期肾病、重性精神病、耐多药肺结核、艾滋病机会感染、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、血友病、苯丙酮尿症、乳腺癌、宫颈癌、肺癌、食道癌、胃癌、结肠癌和直肠癌。
    特大病种有:
    肝、肾、心、肺等器官移植;干细胞移植、骨髓移植;冠脉搭桥;复杂先天性心脏病;脑肿瘤及脑血管疾病的放射治疗、伽玛刀、X刀、光子刀治疗;癫痫的手术治疗;帕金森病的立体定向疗法;视网膜脱离手术、眼底荧光血管造影;严重的产科合并症、并发症;重度新生儿溶血病
    困难群众在医疗救助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,在就诊医院结算时就可直接享受一站式的医疗救助服务。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起了解下。
    1、办理特殊门诊医疗救助报销材料:
    (1)社会保障卡;(2)医疗费用发票;(3)费用总清单。
    2、办理住院医疗救助报销材料
    (1)社会保障卡;
    (2)医疗费用发票;
    (3)费用总清单;
    (4)住院费用结算表;
    (5)出院小结。
    3、一次性定额救助或重特大疾病救助报销材料
    (1)医疗费用发票;
    (2)医疗费用清单;
    (3)医保结算单;
    (4)医学疾病证明书或出院小结;
    (5)社会保障卡(或身份证)原件及复印件1份;
    (6)本人(或监护人)银行账号;
    (7)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;
    (8)家庭人均收入证明(有单位的由单位提供,没有单位的由村居提供);
    (9)在学证明(在学学生提供
    (10)第二代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(残疾人员提供)。
    以上由医院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医院的公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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